外国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申请设立
一、需提供材料:
1、申请书(请用贵公司正式信笺打印,由董事长签署,正本)
一式两份,一份呈上海市外经贸委,一份呈上海市工商局
内容包括:(1)企业简介(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业务范围、董事长、总经理等姓名等);(2)设立代表处的目的、拟设立代表处的名称、派驻人员、业务范围、驻在期限、驻在地址等。
2、董事会决议(原件一份)
3、任命书:(请用贵公司正式信笺打印,由董事长签署,正本)
一式两份,一份呈上海市外经贸委,一份呈上海市工商局
4、开业合法证书:副本或复印件。同时提供当地公证机关、律师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。
如香港企业不能提交原件,可提交由香港的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经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,并附以附件确认的证明文件。
5、首席代表系国内人士,另需办理中介委派手续。
6、银行资信证明:一式两份(正本);
7、利用办公楼宇的合同复印件、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、驻在证明、外经贸委下发的指定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;
8、拟派常驻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;
9、拟派常驻代表二寸彩照8张;
10、公司简介;
11、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。如金融业、保险业、海运代理商、航空运输业等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向工商局登记,其中,金融业、保险业的外国企业还应提交资产负债表、年损益报表、董事会成员名单等文件。
注:机构名称要求意译或音译
二、代理服务内容:
1、登记证;2、代码证;3、银行外汇帐户;4、税务登记;5、外国人签证、就业登记;6、外国人居留许可证;7、刻章;8、统计证。
三、办理时间:一个半月
四、费用:
1、工商登记:880元 6、税务登记:100元
2、翻译: 70元/页 7、海关登记:340元
3、刻章: 230元(三枚) 8、统计登记:195元
4、代码证: 183元 9、外国人就业:410元
5、银行开户:300元 10、代理服务:5000元
合计:约8000元